贵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3、宅基地补偿费;4、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5、安置费和搬迁费;6、困难补助和奖励;7、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8、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9、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10、房屋价值补偿等。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到广州路、广州路延伸线,西到昆明路,南到万福河、北到北外环路(人民路以东部分为规划路)以内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69000元/亩;基本农田:82800元/亩;建设用地:69000元/亩;未利用地:55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到日兰高速、牡丹区行政区界,西到水库西二路、尚德路、尚德路延伸线,南到日兰高速、纬四路,北到日东高速,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9000元/亩;基本农田:70800元/亩;建设用地:59000元/亩;未利用地:472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2000元/亩;基本农田:62400元/亩;建设用地:52000元/亩;未利用地:41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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