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逮捕一般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适用逮捕一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二、刑事逮捕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逮捕最长时间一般是七个月。首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法定情形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限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还能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折抵刑期从拘留算还是逮捕算
折抵刑期从拘留算。羁押折抵刑期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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