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且还没有政府的拆迁裁决:可以到拆迁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如果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到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提拆迁合同纠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三)如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有政府的行政裁决:既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到本级法院。
停水停电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业主发现物业停水停电的,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全文6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