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由谁决定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主要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受到《公司法》的约束。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人数为3至13人。
2.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选择设立一名执行董事,而不再设立董事会。
二、董事会职责及义务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义务。
1.董事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负责,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的正确性。
2.董事会需要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确保公司管理层依法合规地履行职责。
3.董事会还需要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4.除了以上职责外,董事会还承担着制作和保存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等义务。
5.在公司资不抵债时,董事会还需要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这些义务旨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拥有广泛的职权。
1.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这包括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2.董事会还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任免。
3.董事会还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4.董事会还需要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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