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当遵循机动车在普通道路上发生故障的做法进行操作。
有一点区别之处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相对方向的150米以外——这个距离比在普通道路上的距离要大很多。
另外,车内人员不得继续停留在故障车内,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如果故障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应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协助其移至安全地段。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高速公路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依据法律规定,南京隧道超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高速公路行驶安全法律法规。依据超速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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