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同时,驾驶员应将警示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尽快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同时,驾驶员应将警示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尽快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高速公路故障应对指南:立即开启闪光灯、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且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和前位灯,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同时,还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
因此,对于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情况,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这是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内容。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同时,驾驶员应将警示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尽快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且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和前位灯,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同时,还应当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因此,对于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情况,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后位灯。这是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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