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异议当事人可以再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后三日内,申请重新伤残鉴定。如果仅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多久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查鉴定。检验报告中,鉴定意见不具备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重新检查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查、鉴定事项、重新检查、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车子出事故不服交警判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三期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伤鉴定残三期费用大概是300到600元左右,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具体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主要是:(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元;(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元;(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元;(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元;(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元;(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元;(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元;(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元;(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元。二、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鉴定怎么做?(一)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规定期限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三)依照《道路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规定期限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三期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伤害时,由法医对伤者的三期做出鉴定,并作为赔偿的标准。申请人提出的鉴定请求若是被鉴定机构受理,那么就需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缴纳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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