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执行逮捕是什么意思
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妨碍刑事诉讼,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而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有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事实和前提;
2、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和法律条件;
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
但必要的逮捕后,会在三个月内起诉法院审理,包括侦查二个月、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通常在二个月个月至少三个月内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逮捕羁押区别具体有哪些
逮捕和羁押二者之间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
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产生原因不同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
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三、逮捕后有什么好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般发生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如果逮捕后想“出来”,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逮捕后经检察院审查,不符合拘捕条件的,或者经侦查或审判后被证明无罪,予以释放。2.取保候审。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随传随到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由逮捕变为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孕产妇、不能自理、严重疾病、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在自己的住处或指定住处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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