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网购纠纷诉讼管辖权
双方当事人就管辖权达成一致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其他与争议实际有关的地方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分级管辖法》和《排他性管辖法》的规定。发生网购纠纷时,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卖方住所、买方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和合同履行地中的一个,标的物所在地为主管法院的书面所在地。然而,在现实中,这种协议并不常见。值得注意的是,在网上购物纠纷中,许多卖家作为被告经常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是他们已在网页上明确告知“争议应提交卖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且买方未对此提出异议。这种反对是站不住脚的。卖方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属于标准条款,未经买方明确同意。同时,它也剥夺了买方在依法维护其权利时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因此,本条款无效,不属于双方在管辖法院达成的协议。
但是,如果卖方已单独向买方提交本条款,且买方同意,本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作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主管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网络购物纠纷涉及的合同属于销售合同。如何确定网络购物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确定网络购物合同的履行地时,首先有必要查明双方是否已就交货地点达成一致意见。然而,为了避免送货地点的问题,网购平台通常会将买家填写的地址标记为“收货地址”,而不是“送货地点”。如果无法查明双方是否已就交货地点达成一致,则应根据交货方式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即:,“采用交付方式的,货物的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行交付方式的,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木材、煤炭托运或者交付方式的,货物的装运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
就网上购物而言,在实践中,卖方的“包括邮件”通常被视为使用“卖方的交付方式”,买方指定的接收地址是合同履行地,而卖方的“不包括邮件”“被认定为代理寄售,合同履行地应为卖方交货地
当网购纠纷管辖权不明确时,您可以到lba.com找律师帮助保护您的权利
全文9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