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辖网络购物纠纷
时间:2023-06-30 22:32:28 3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网络购物的普及,便利了生活,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网络购物纠纷。网购中,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也规定了发生诉讼的管辖权。网商在提供购物平台时,为便利自己,往往会将管辖事项写进服务条款中,但是由于大多数购物者并未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导致常常忽略了纠纷管辖地。根据法律规定,网上购物管辖地为买受人所在地或者收货地。发生纠纷时,购物者可以在自己收货所在地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海关查没品”?警惕网络购物诈骗

近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些公司虚设购物网站骗取消费者钱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有关网络购物诈骗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其一,通过“换脸”的手段来达到继续欺诈消费者的目的。一些虚假购物网站使用一、两个月后,马上更换了新网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也全都改变了,只有网页上所有骗人的内容一成不变。原来汇款购物的消费者当然无法找到它了。

其二,以“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为诱饵诱骗消费者。消费者登录虚假购物网站后,网上的商品应有尽有,而且价格都低得出奇,一般都低于市场价50%。

其三,虚假购物网站看上去都相当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面对如此正规的网站,难免会有善良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其四,交易方式单一。消费者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且收款人均为个人,而不是公司。订货方法一律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

其五,诈取消费者款项的手法如出一辙。当消费者汇了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声称,要么商品不零售,要求批量购买;要么货已运到,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等之类的费用,否则消费者收不到货,也不会退货。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只好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网络购物诈骗。

一、充分认清虚假购物网站的“真面目”。消费者上网购物时,要想办法核实经营者的身份,必要时可向工商、消委会等部门查询,才能有效防范“网购诈骗”。

二、面对“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等诱饵,消费者切勿贪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实际上,网络交易与现实交易只是交易方式不同,商品价格上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异。消费者遇到天上掉馅饼式的“便宜货”时,一定要三思而行。

[1][2]下一页

三、消费者遇到单一的交易方式时,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圈套而遭受损失。上网购物时,消费者要充分了解订货方法和收费方式。对于先付款后发货而且必须通过银行汇款,且收款人为个人而不是公司的交易方式,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忌急于汇款。

四、一旦遇到网购诈骗,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网购诈骗属刑事犯罪,不属消委会调解范畴。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帐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规定,甲法院作为收货地即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谁来管辖网络购物纠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谁来管辖网络购物纠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