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简原则。精简,是指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类机构的组建应同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的任务相适应,它要求机构设置精简管理层次,压缩管理人员的编制。同时,还要求企业各级组织机构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权限,以及相互间的协作关系;具有健全和完善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还应有利于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投身工作。
2、统一原则。在这个组织体系中的各层次的机构,形成一条职责、权限分明的等级链,不得越级指挥与管理。实行这种指挥的优点是:谁命令,谁执行都很清楚,执行者负执行的责任,指挥者负指挥的责任,自上而下地逐级负责,层层负责,保证经营任务的顺利进行。
3、自主原则。上级对下级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决定不能随意否定。可见,自主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要求。
4、高效原则。效率,是建立组织机构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它是验证组织机构合理与否的准绳。组织机构必须以完成经营目标和任务为准绳,必须具有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和经营的高效益。因此,组织机构必须讲求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实行责、权、利的统一,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全员劳动效率。
一、政府机关内设机构有哪些
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明确责任,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优惩劣的制度。这些机构或者是一个行政职能机关设立的,或者是由几个行政职能机关共同组建的,或者是由同级政府牵头由几个职能部门组建的。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有行政授权,其能在法律上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该内设机构实际上已经外化,取得了独立主体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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