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铁路建设克难攻坚行动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温州市铁路建设克难攻坚行动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2006年是温州市铁路大建设大发展的攻坚年。为充分调动沿线各县(市、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突破重点,攻克难点,实现无障碍施工,圆满完成省政府、铁道部确定的年度推进计划,决定在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温州市铁路建设克难攻坚行动,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奖励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绩效优先的原则,正确评价县(市、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工作业绩。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沿线各县(市、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第三条考核实行计分方式,分值采用百分制;每月通报完成进度情况。
第四条考核内容及奖励。
(一)温福铁路浙江段:
1.5月底前完成主线和站场的房屋拆迁工作,主线和站场用地全部交付施工单位,并开始施工(满分6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下同)。
2.6月底前完成安置土地征用,启动安置房建设(满分15分)。
3.2005年资本金未按规定到位的,于今年4月30日前补足;今年资本金按规定要求到位;积极筹措地方补差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征迁户补偿款(满分25分)。
(二)甬台温铁路温州段:
1.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线和站场的土地征用,8月底前完成主线和站场的房屋拆迁工作,主线和站场用地全部交付施工单位,并开始施工(满分60分)。
2.8月底前完成安置土地征用,启动安置房建设(满分15分)。
3.资本金按规定要求到位,积极筹措地方补差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征迁户补偿款(满分25分)。
第五条考核程序。
(一)由市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负责考核工作,并制订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考核时邀请业主单位参加。
(二)对每项内容的考核,在规定时间后的5天内组织实施;各县(市、区)铁路建设指挥部须在规定时间后3天内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铁路建设总指挥部。
(三)考核结果由市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报市政府备案。
第六条奖惩规定。考核以精神鼓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凡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总分达到100分的,给予奖励20万元;90分以上的,给予奖励15万元;80分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奖金由市财政统一拨付给各有关县(市、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第七条本办法由市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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