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为两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虽说有了上述的法律明确规定,但是当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询问与催促补偿进度时,被各种借口搪塞而敷衍拖延不给补偿时,那你就需要主要收集证据,及时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接下来,凯诺拆迁律师就根据实践中的办案情况来具体的分析法律对于补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而遇到征收方拖延补偿时又该如何维权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一、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二、2022发生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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