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环保问题投诉无果,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可以尝试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起诉饭店、环保局和市场监管局。投诉方式包括电话、信函、面谈和互联网。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需讲清楚投诉人、被投诉方基本情况、购买商品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和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我们曾经向环保局、市场监管部门投诉12345,但是他们没有给予处理。因此,我们不得不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起诉饭店或环保局和市场监管局,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是由环保部门发布的。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问题:如何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分析和解答: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实现。
答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气防治污染法》第622条,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大气防治污染法》第623条,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标准》HJ
554-20101第423条,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2。
全文9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