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加的人不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规定也不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申请以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如果是买卖,双方要先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和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
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流程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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