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一方的存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是将婚后获得的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以个人名义存起来的,则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款是一方婚前就有的,或者是婚后将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存起来的,则存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起诉离婚的一方是不是比较吃亏
一、起诉离婚的一方是不是比较吃亏
1、起诉离婚的一方不是比较吃亏。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以不存在谁先提起离婚诉讼谁吃亏的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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