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湘潭临时通行牌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湘潭临时通行牌证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未登记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3、交强险凭证。
三、湘潭临时通行牌证办理是什么手续
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
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并给出受理通知书;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做审核,通过之后给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办结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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