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存在下列情况时才可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公司需要裁员。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公司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并且除了因为第(一)至(六)项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何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以及其它需要协商说明的事项等等。
如未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公司单方面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要想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必须要提供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公司的考勤记录,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非违法行为,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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