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赠与商房出租合同的性质
时间:2023-09-19 10:00:12 10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出租合同仍然被视为单务合同。单务合同, 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 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赠与出租合同仍然被视为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赠 与 商 房 租 赁 : 是 否 为 单 务 合 同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但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因此,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在赠与过程中,也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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