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被追尾交警扣车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小车追尾有什么影响吗
首先,当两车都在正常行驶的状态下时,追尾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就是后车驾驶者没有保持安全距离或者是开车走神,例如开车玩手机,打电话,不注意周围路况变化,在前车因为突发情况突然紧急刹车时,后车很容易因为无法及时制动而导致追尾的发生。这个时候后车一般是需要负全责的,并且需要赔偿前车损失。
其次,若是出现前车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而后车则正常行驶的话,就不一定全是后车的责任了。比如前车压线行驶或者是突然变道,掉头,在这些情况下发生追尾,前车就会被判定为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会被判定为无责或是次要责任。所以说,要是前车违规在先或者因为前车违规行驶导致的追尾,后车是不会被判定为全责的。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两车都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例如前后两车都是压线行驶,或者出现后车恶意加塞,前车恶意切线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两车应该同时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因为第三方恶意变线而导致前车急刹车,进而引起后车追尾,只要拥有足够的证据,前后两车可以要求由第三方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一些连环碰撞的责任划分也是比较麻烦的,一般会遵循后车赔前车的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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