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后现有员工全部归属新公司,自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公司主动解除会有对应的补偿。
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做满10年,该公司应当支付20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一、公司破产员工有没有补偿呢?
公司破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收购与并购区别在哪?
公司收购公司一般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收购或者证券交换的方式收购另一公司的股权来取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是购买该公司的资产。
一般来说,收购方处于控制地位,转让方可能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转让。然而,并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通过法定程序,通过并购的方式,成为一个更好的公司。
并购的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和收购。公司收购和并购的主体不同,公司收购的主体的公司的股东,而公司并购的主体的公司。公司收购和并购的效力也不同,公司收购,转让方公司的实体不变,而公司并购,会使公司的实体发生改变。
一般来说,并购的范围比较大,通常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更好的公司,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而收购只是一方经营较好的公司取得另一方经营不善但仍有价值公司的控制权。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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