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讯一般是核实案情,而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到案。
2、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为了调查案件,司法机关可以传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