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伤者按下列标准赔偿:
一、医疗费用。按实际治疗费用赔偿。
二、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残疾赔偿金。赔偿金额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
四、残疾器具辅助费。赔偿金额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
五、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电瓶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理
电瓶车撞人逃逸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
选择逃逸的有可能是电动车撞到了过往的行人。但是电动车或者是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并不一定就都构成犯罪了,如果撞到的行人只是轻微伤,那不是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已。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首先会进行现场处置,然后按下列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复核。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一切可能保留现场证据,有条件时可自行拍照、录像等以固定证据;
2、时收集证明己方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无责及责轻的证据。交警进行现场调查时会采取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等方式。一般来说,交警会在事发一周左右到医院找伤者做笔录,做完笔录基本上意味着现场调查结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项,如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等,须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25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而当事人若对检验、鉴定有异议的,应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制作询问笔录需两名交警共同进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及证人需对事故过程作如实陈述,交警亦需如实记录询问内容,被询问人有权在全部阅读或知悉对其所作询问笔录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3、若受伤,就医后及时请求交警部门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若转院,除需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外,亦需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再次开具《指定医院就诊证明信》。保留相关人伤及财损的证据,如破损财物、交通费及医疗费单据、陪护证明及护理人员护理费票据、检查报告等。伤者在诊疗期间需要处理好与医生的关系,请求医生详细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等诊疗记录;同时伤者一定要“伤好再出院”,并务必在出院时向医院及医生索要,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伤残鉴定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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