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1月11日,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年仅39岁的副教授、院长李长江在办公楼内被人杀害并焚尸。案件告破后,真相令人震惊:残杀院长李长江的,竟然是该院教授、副院长张俊,而李长江对张俊还曾经有过知遇之恩。
事发:政法学院院长离奇失踪
从1月11日上午开始,九江学院政法学院的老师就发现院长李长江神秘失踪了,打他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李长江的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由于临近寒假事务繁多,无奈之下,学院有关人员找出备用钥匙,打开了李长江位于学校厚德楼的办公室,发现原本整洁的办公桌变得凌乱不堪、窗帘也被扯落下来。老师们有了不祥的预感,13日中午,学校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派出警力,与九江学院方面一起进行寻找。当日14时左右,警方在距离李长江办公室不远处还没有安装电梯的电梯井里发现了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经辨认和DNA检验,确认死者正是失踪了2天的政法学院院长李长江。
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警方了解到李长江平时与其同事、政法学院副院长张俊之间有一些矛盾,积怨甚深,并且在案发时间,张俊手机也打不通,去向不明。
13日下午,警方依法传讯了张俊,由于张俊是法学教授,心理素质非常好,被传讯后,一开始拒不承认。但在警方的强大心理攻势之下,张俊最终交代了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
2007年,李长江被任命为政法学院院长,而张俊仍是副院长,张俊很不服气,内心的积怨越来越深。2009年,张俊被破格评为教授。作为教授的张俊,担任着副院长职务,而作为副教授的李长江,却担任着院长职务,张俊觉得自己无论是学历上、职称上还是学术成果上都超过了李长江,院长的位置应该是自己的,他的心理更加不平衡。
2011年1月11日,张俊需要申请一笔经费,被李长江拒绝,所有的怨气终于在那一刻爆发,张俊将李长江杀害后并焚尸。
结局:一审被判死刑,赔偿4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俊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虽当庭认罪,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依法应予严惩。
在此案中,李长江的亲属提出了赔偿152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其中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由于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因此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死亡赔偿金等4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张俊不服判决,目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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