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转让的手续有:
1、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履行合同义务;
3、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4、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转让的流程:
1、提出;
2、审查;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5、填写转让审批表;
6、审批;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