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直接监护照料子女的一方未能依照约定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便能够以子女的身份名正言顺地由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以此来主张领取抚养费用。
倘若法院依法宣判被告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然而被告依然无视法律权威,拒绝执行法院就抚养费用问题所做出的生效判决的话,那一方可在判决文书中明确规定的履行期期满的两周年之后,内至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在此过程中,如若被告有明知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绝执行的行为表现,数额较大且情节严重者甚至会上升至刑事犯罪层面,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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