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什么公安机关管辖
时间:2023-03-07 14:10:55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以下几部分犯罪: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主要包括强奸罪、猥亵罪等。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拐卖人口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的犯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等。

二、公安没有管辖权是否可以立案

不可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三、行贿罪是不是职务犯罪

行贿罪不属于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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