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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管辖,公安机关如何管辖刑事案件

2020-11-22 119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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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 1、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管辖分工; 2、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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