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债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还债吗?
时间:2023-03-06 15:11:28 1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丈夫炒股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日常开销。因为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一般是: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炒股的目的,就是为了家庭生活,那么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不是。

一、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应该还吗

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是否应该还,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死了妻子应该偿还。但是如果丈夫的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而是用于自己的个人开销,那就只是个人债务。丈夫死了,妻子不用偿还。

二、配偶去世信用卡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是否有义务还款分以下两种情况:1、若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所欠款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的另一方有义务还款。2、若有证据证明信用卡的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欠款就不是共同债务,应由信用卡持卡人个人偿还欠款。

三、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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