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核准的要求
公司名称核准有如下要求:
1.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不含汉字数字)。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不符合民族和宗教习俗的内容。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内容。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企业名称为仅仅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名称核准是否存在有效期吗
公司名称核准存在有效期,其中主要是指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三、企业名称核准的流程
企业名称核准的流程大致如下:
1.名称预查询。需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法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名称预查是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局。
2.名称审核。区工商局预查通过后,报市工商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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