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将会非常麻烦,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
2、规范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最好适用规范的书写格式书写,应当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上一要点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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