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的城建税及附加费的计税依据,变成应纳增值税的税额了,其他的,没别的变化。如果实现有增值税,应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签定有合同,也应按月申报印花税;如果房产、土地也是企业的,每月应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有车辆有营运收入,还应计提营业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车船税;另外,地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自己的房屋,还要交房产税,(租赁的,由房东缴纳,租金*12%,另外还要交营业税及附加),还要按占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你不交就涉及法律违反了。
一、什么是地税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二、地方税包括哪些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全文6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