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方有影响。在实施“营改增”之后,二手房买卖交易所需缴纳的税费总额会减少。但对每个二手房卖方来说,“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有哪些变化?增值税如何缴纳?
一、“营改增”是什么?
“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房地产业被纳入试点范围,买卖二手房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二、“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有什么变化?
1、“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发生变化
“营改增”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二手房买卖所需缴纳的主要税种变为: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除印花税外,其它税种计税依据均为不含税价格。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合同中注明房款及增值税税款的,按照所列房款计征印花税。
2、“营改增”后,计税基数有小变化?
大部分政策都是平移过来的,但在网签价格和核定价格取谁做税收基数上有了具体规定,即按照孰高原则:
每平方米的网签价格和核定价格谁高取谁做基数,二者相同时,取网签价(网签价格:网管局系统里体现的成交价;核定价格:区域最低过户指导价)。
三、“营改增”后,增值税怎么算?
(1)销售方为自然人:征收方式、判断规则都与原营业税规则相同
房屋
之前营业税
现在增值税
北上广深
其他地区
不满2年
总价×5.6%
全额征收:总价÷(1+5%)×5.6%
总价÷(1+5%)×5.6%
满2年及以下
普宅
免征
免征
免征
非普宅、
非住宅
(总价-之前购入价)×5.6%
差额征收:(总价-之前购入价)÷(1+5%)×5.6%
免征
说明:
①总价:网签价格和核定价格谁高取谁,二者相同时,取网签价。
②5.6%是指增值税(营业税)税率5%+其它附加费税平均税率0.6%(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其中城八区为0.6%,远郊区县为0.55%)。
③北上广深计算差额增值税时,非住宅的之前购入价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如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发票,则按全额标准征收;住房则以"购房发票金额"与"契税票计税依据"取高值。
2、销售方为非自然人
说明:有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的为非自建;没有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的为自建。
3、什么是"普宅"和"非普宅"?
满足以下A或B或C即可认定为"普通住宅",否则划分为"非普通住宅"
A.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种类为"历史文化街区中的腾退私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安居房"、"康居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危改回迁房"、"已购公有住房"。
B.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容积率在1.0(含)以上;
②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
③单价÷(1+5%)或总价÷(1+5%)≤政策指导价(遵循孰高原则)。
C.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房屋类型为"平房";
②单价÷(1+5%)或总价÷(1+5%)≤政策指导价(遵循孰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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