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医保不会马上停保。
大学生医保全称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范畴,组成部分包括参保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
大学生医保按年度结算,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大学毕业后,过了8月31日,医保就失效了。
如果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医保。如果没有工作,也可自行参保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如果选择继续求学(全日制研究生)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下一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
大学毕业医保如何衔接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灵活就业(本市户籍)的,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4、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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