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保持中立姿态,以五心来指导调解工作;
2、细心调查,找准原因,坚持疏导,消除误解;
3、区分不同个性的心理,制定相应调解策略;
4、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借力促调解;
5、依法、公平、公正是调解成功的保证;
6、充分发挥代理人的作用。
一、离婚诉讼庭前调解经验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质证完成后,方能进行调解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个时候不仅法官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里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当事人通过质证的较量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估计,可能对之前不肯放弃的条件做出适当让步,在法官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解。
二、老年人赡养纠纷怎么处理
1、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赡养纠纷是家庭的内部矛盾,如果严格依据法律办事的生硬判决反而可能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更无助于家庭和睦关系的建立。应以维系亲情为重点,充分考虑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各种途径开展调解劝说工作来解决赡养纠纷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在实际调解中我们要做到“三心”,即耐心、细心、真心。要找准矛盾的焦点,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开导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深入调研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和构建覆盖面更为广泛、救助更加及时、保障更加充分的社会综合保障体系。从制度上提供解决赡养纠纷的保障,使农村与城市老人都能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
3、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舆论宣传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应积极利用电视等媒体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积极弘扬关爱老人的传统思想理念,培养形成尊老敬老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要在全社会倡导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沟通关系,从源头上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
三、民事调解期限
民事调解为立案三到六个月。属于双方自愿,只要一方不同意,调解马上结束。
法院调解的期限,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时所要遵守的时间和期间限制。由于《民事诉讼法》并未对调解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法院调解也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结合调解制度的立法本意,法院调解期限至多也不能超出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调解程序
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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