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的,按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至十倍计算;2。征收集约鱼塘的,按毗邻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收其他水面的,按毗邻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八倍计算;征用果园等经济林地的,按毗邻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至十二倍计算。4。其他农用地被征收的,按照前三年相邻耕地年平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土地的,按照前三年相邻耕地年平均产值的3至5倍计算;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按照前三年相邻耕地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计算。(2)安置补助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按征用耕地面积计算。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在征地前1/15公顷以上的,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安置补助;人均耕地面积在1/15公顷以下的,人均耕地每减少150公顷,给予双倍安置补助,但最高不超过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按土地补偿标准的70%计算;征用闲置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
现在您对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了初步了解。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条件允许,你也可以在网上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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