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我国的监护人确定按照法律规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如何变更监护人
根据规定变更监护人要看法定监护人是否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撤销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且被监护人同意的,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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