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走人行道发生车祸的负责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电瓶车走人行道被撞后有没有责任
一、电瓶车走人行道被撞后有没有责任
1、电瓶车走人行道被撞后有没有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
(5)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全文7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