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怎么处理
1、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办案公安机关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保存有关证据,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层报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商请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处理。
(2)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
二、外交豁免权包括哪几方面
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外交豁免权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具体来分主要有:
1、使馆涉及财产、档案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
2、通讯自由,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
3、使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
4、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拘禁,驻在国司法机关不对外交代表进行诉讼程序、不审判、不作执行处分;
5、外交代表的私人用品准予进口并免关税,且免查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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