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额应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其他经合情理之方式用以治疗或复健所产生的必要开支,以及因其误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至于医疗费,则依凭医学专家开具的医药、住院等收费收据,并参照病历与诊断证书等相關證據確立。
此外,医疗费的计算也需要基于医学专家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收据,综合病历档案及相关证据方可做出最终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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