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医疗机构证明可以给伤者吗?
时间:2023-03-30 09:12:37 47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伤认定医疗机构证明是可以给到伤者的,需要带上出院小结跟诊断证明,这些直接去医院打印,将材料提交给工伤认定医疗机构就可以了。

一、工伤认定标准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3)医学资料(包括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4)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2、调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后,要第一时间向工伤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去申请。出院后带着带医院打印的出院小结跟诊断证明提交给工伤认定机构就可以得到工伤鉴定结果了,如果鉴定为工伤,按照法律进行赔偿即可,如果鉴定非工伤,可以选择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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