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向高级法院上诉要开庭。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向高级法院上诉后是否仍需开庭审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不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本院、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审理上诉案件。
民事案件上诉后要交钱吗
民事案件上诉后需要缴费,如果不交,法院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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