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是什么?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从工伤事故发生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的工伤待遇由企业承担。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6、死亡失踪的
(1)提供死亡证明及殡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
(3)失踪后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失踪者重新出现,法院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法院《裁决书》。
7、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1)提供劳保关系卡或有供养关系的证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2)提供死者和供养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证明。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在劳动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当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是需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遇了工伤后,不仅会对工作上带来影响,同时对受伤者的生活和家庭带来诸多的不便,所以工伤赔偿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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