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时间:2023-03-31 00:20:22 2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构成伤残辞职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劳动法》对工伤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十级工伤赔偿范围

一般来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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