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文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孩子上大学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子女上大学对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则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的。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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