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理应承担起抚养费的义务。但有些人离婚后不但拒绝支付抚养费,还试图通过迁移来逃避支付费用。这时直接抚养方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进行判决。其中手段有:
1、强制性对支付方的工资收入进行提取和扣留;
2、若支付方态度比较强硬的,法院只有对支付方的所有资产进行冻结和扣押,再从冻结资产中提取抚养费。看完法院的强制处理方式,说明我们国家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做得很好。异地的怎么起诉抚养费?这里已经跟大家说得很清楚了,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只要你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起诉理由,当地的法院会同意受理你的起诉。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希望在离异家庭中的生活的孩子,父母都能够尽到自己最大的责任和义务去抚养。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无论夫妻之间是否离婚,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时候都是要尽到监护和抚养的义务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维护孩子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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