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退休职工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退休后长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地区居住1年以上
所需材料
1、异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1年以上的证明
2、《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窗口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2、填写表格内容,至异地定点医疗及异地社保机构盖章后,将该表及异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提交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上传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提出申请;
2、业务人员初步核对办理人填写的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情况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符合则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符合则即时受理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在时限内带齐申请资料原件到业务办理大厅复核,业务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受理并打印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期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现场办理
受理地点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278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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