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参保因病住院
所需材料
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②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
④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⑤患者本人医保卡,无医保卡提供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⑥参保患者因病行动不便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⑦《惠州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审批表原件(转往定点医院的需提供)
⑧急诊住院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⑨在省外住院的需提供往返异地医院的有效依据(车船票、机票或住宿票等)
报销比例
A档居民医保55%
B档居民医保75%。
居民生育的住院报销比例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90%。
窗口办理流程
社保所受理-县社保局审核和待遇支付
网上办理流程
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系统自动核对提交材料情况,符合的请带齐申请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区域社保所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期限:25个工作日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矮光村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矮光村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2-3651139
坝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坝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2-3352004
白石村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白石村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2-355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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