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成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章程;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设立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第一步:制定好《出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拟设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2、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及出资比例。
3、出资各方的权利义务。
4、拟设公司组织机构、职能及表决形式。
5、违约责任。注经营范围应视情况而定,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的经营范围将有不同的审批手续。
第二步:到拟设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取一份企业设立申请书,依出资协议的约定填好申请书,再把申请书交到拟设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申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常当场能办到。
第三步:到拟设立公司所在地工商局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注,应向工商局出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将附一张企业办理开业登记需提交材料表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同发给申领人(另会附一份公司章程样本)。
第四步:依材料表、准备好所须材料,并填好《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该过程中有几个地方比较重要。制定好公司章程。依照章程样本,根据拟立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章程,交由出资人审议通过签名。办理好各种立项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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