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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2022-04-15 3,335人已浏览
  • 张彤彤律师

    张彤彤律师合伙人

    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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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在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设立的分公司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 2、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必须是公司住所之外的地方;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报经有关登记机关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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